政策法规
关于做好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换发电子培训合格证相关工作的通知
报考高中起点专科和高中起点本科专业须具有普通高中、中专、中师、职高毕业或同等学力;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毕业文凭。春季报读的专升本学生,专科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3月31日;秋季报读的专升本学生,专科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9月30日。
根据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者,无法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常年组织报名,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报名截止日期为3月20日;秋季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20日
报名地点:
(1)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省内外各校外学习中心。
(2)经我校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批准授权的奥鹏或弘成公共服务体系各校外学习中心。
报名办法:持本人身份证、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到就近校外学习中心报名。
根据闽价[2001]费字310号文,按学分缴纳学费,高起专按80学分缴纳,专升本按83学分缴纳,高起本按145学分缴纳。各专业教材费分学年按实收取。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采用以学生自主学习和网上协同学习相结合,数字化教学与面授(直播)教学相结合,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
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纸质教材和教学平台的多媒体课件(包括教师授课音视频、教学大纲、电子讲义、重难点解析、模拟试卷等),可随时随地通过教学平台,参加网上导学、课程答疑、在线作业、在线自测、资源下载、在线考核、毕业论文(设计)等学习环节,到学习中心或通过手机参与学校开展的课程面授(直播)教学、实践教学和实时互动答疑等。在学期间,学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期末到指定考点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遵守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各项规章制度。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本科专业学生在读期间需通过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公共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福建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加注“网络教育
”),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授予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